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京地湖心岛酒店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1-04-01 来源:
京地湖心岛酒店项目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盐葵公路西北侧,宗地号J402-0019,用地面积12877.62㎡,用地单位为深圳市京地大梅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YT-2016-0006(改1)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
一、建筑设计局部修改
酒店区域屋顶电梯及楼梯间位置修改;办公区域屋顶局部修改;屋顶装饰构件修改。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修改
总建筑面积由54396.59㎡修改为55253.4㎡,规定容积率面积由26189.65㎡修改为26190㎡,其中商业由8139㎡修改为8140㎡,商业办公取消核减面积61.4㎡,商务公寓取消核减面积48.72㎡,物业管理用房由120.65㎡修改为120㎡,停车位由503个修改为483个,建筑覆盖率由55.19%修改为51.56%,绿化覆盖率由29.6%修改为29.58%。其他对应指标根据修改后的设计微调。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图纸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至2021年4月15日)。如对该项目屋顶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十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屋顶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5361178)。
附件:1.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前)
2.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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