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32-05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1-01-05 来源:
深圳市深供金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32-05地块容积率恢复至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前指标。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32-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7.8,用地面积2582.9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因2013年该地块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2014年该地块容积率由4.5调整至7.8。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3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4.5,用地面积2582.9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根据盐田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该地块拟实施城市更新,不再实施公共住房建设。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田心东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叶屋西街与梧桐路交汇处西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y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25355975)。
附件:1.[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32-0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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