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51-03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1-01-04 来源:
大百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依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对J235-0016宗地规划条件进行调整,涉及[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51-03地块。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盐田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51-03地块用地面积为35985.31㎡,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10,无配套设施要求,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拟将51-03地块切分为51-03-01、51-03-02、51-03-03地块,其中51-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33377.00㎡,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2.10调整为2.55,无配套设施要求,备注为“规划,地块总建筑量为85044㎡”;51-03-02、51-03-0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1.23㎡、2517.08㎡,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路77悦林大厦1-5楼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02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y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25355975)。
附件:1.[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51-0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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