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日期:
2020-09-03
来源:
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25353777 |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审计处理意见或建议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被审计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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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二)“六个区(新区)和前海合作区未完成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 应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深圳市2019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的通知》(深财建〔2019〕20号)的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主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计划执行。 | 由于新华联公司未按规定的期限缴清J306-0033宗地总地价款及利息、滞纳金,已构成根本违约。2020年6月2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依法依规向新华联公司发出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决定书(深规划资源盐〔2020〕63号),解除《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3003号)、无偿收回J306-0033宗地土地使用权。上述决定书已于2020年6月24日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3003号)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解除。新华联公司未在深规划资源盐〔2020〕63号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2020年7月14日前)缴清违约金17620万元及利息383.235万元、滞纳金1585.8万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于2020年7月15日向新华联公司发出缴款催告书(深规划资源盐〔2020〕74号),该催告书当日已送达。2020年8月1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非诉执行。 2020年8月17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案号:(2020)粤0308行审683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后续将会继续跟进此案件的执行情况。 同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职责,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预算收入执行率,全力落实年度收入任务。 | 已整改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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