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07-0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19-11-29 来源: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来文申请调整沙头角河桥梁及附属工程项目用地法定图则规划,具体涉及[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07-02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盐田区工作要求,为加快推动沙头角河桥梁建设,拟对该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性质进行调整。
二、法定图则情况
07-02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4575㎡,备注“现状保留”。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拟将07-02地块划分为07-02-01、07-02-02地块以及城市道路用地。
其中,07-02-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113㎡,其余指标不变;07-02-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292㎡,其余指标不变;城市道路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70㎡,备注“在保障河道功能的前提下道路方案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进一步拓展优化”。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田心东路9号
4.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9-11楼
5.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桥东街和沙头角河交汇处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8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25355975
附件: 1.[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07-02地块个案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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