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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匝道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日期: 2019-07-04    来源: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申请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匝道建设项目选址(匝道8)。

  该项目为盐排高速北向南进西禾路匝道,设计速度30km/h,全长约437.458米,用地面积为2914.2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其中2375.59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版)第十条“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在规划选址批准之前,应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现将该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2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形式联系我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pnr.sz.gov.cn

  地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

  附件: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匝道选址范围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5363178)

相关文档:

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匝道选址范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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