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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J306-000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5-12-02    来源:

 

  J306-0008宗地位于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西南片区,北邻梧桐山大道及盐排高速,西临盐田路。该宗地于2001年7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07-1999-0087号),建设内容为公交综合车场。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住房压力,拟对该用地复合开发建设保障房。目前本项目已完成法定图则调整,取得用地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变更J306-000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既有条款变更

  1.项目名称由“盐田港综合车场用地”变更为“盐田港区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暂定名)”。

  2.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用地位置由“盐田港”变更为“盐田街道”。

  4.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及配套宿舍用地”变更为“交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5.总用地面积由“13334.5㎡”变更为“13507.63㎡”。

  6.建筑面积由“建筑面积9350㎡,其中:保修车间及仓库1300平方米,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宿舍3400平方米,食堂1000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400平米,加油站250平方米”变更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3725㎡,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3955㎡,配套商业1000㎡,公交维保综合调度设施15200㎡,公共配套设施3570㎡”。

  7.建筑容积率由“≤0.7”变更为“≤4.72”。

  8.建筑覆盖率由“≤25%”变更为“一级≤60%,二级≤25%”。

  9.建筑高度由“办公及宿舍多层、保修车间单层”变更为“高层,高度需满足《住宅项目规范》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10.绿化覆盖率由“≥20%”变更为“≥25%”。

  11.建筑间距由“满足建筑间距和消防规范”变更为“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

  12.建筑退线由“用地东侧退红线≥4米;用地西北立交侧≥12米,梧桐山大道一侧≥8米;其余各边退红线≥6米”变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13.车辆出入口由“用地南侧位置”变更为“接周边市政道路”。

  14.人行出入口由“用地南侧位置”变更为“接周边市政道路”。

  15.机动车泊位数由“-辆”变更为“555辆”。

  16.自行车泊位数由“-辆”变更为“698辆”。

  17.室外地坪标高由“根据规划确定”变更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18.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用地南侧道路市政给水管网/用地南侧道路市政雨水管网/经处理达标后接用地南侧道路市政污水管网”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9.燃气接口由“-”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20.电源/通讯接口由“与供电部门联系/与通讯部门联系”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二)删除条款

  在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加油站内应考虑安排加气站设施。

  (三)增加条款

  1.公共开放空间:应提供占地面积不低于68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公共空间,建筑退线部分及室内型公共空间计入面积均不宜超过公共空间总面积的30%;应设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面积不低于44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1处,占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2.连廊或公共通道:地块内部设置一条公共车行通道连通青蓬路与梧桐山大道,需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

  3.宗地号:J306-0008,宗地代码:440308003004GB00105。

  4.选址意见书编号:无。

  5.建设内容:公共租赁住房43955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50平方米);公交维保综合调度设施15200平方米(含调度办公3414平方米、宿舍38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570平方米(其中3班幼儿园900平方米、托育机构9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

  6.公交维保综合调度设施配建38个公交车泊位、9个维修工位、1个洗车工位,应提供学校接驳及公交首末站等服务。

  7.本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与公交维保综合调度设施复合建设项目,项目设计及建设应切实保障居住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后续管理应落实安全防范责任;项目毗邻盐排高速,应在建筑设计中考虑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减轻公共租赁住房受到的噪声污染。

  8.项目应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文件规范,确保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9.项目范围内配建的机动车泊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机动车泊位数量的30%,剩余机动车泊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位置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自行车泊车位的20%。

  10.项目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相关垃圾分类规定。

  11.项目位于沙头角正坑-盐田-梅沙-碧岭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已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下一步须落实评估报告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确保满足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要求。

  12.项目临近盐田港水厂,应做好地下管线勘探,避让供水管线,保障供水安全;涉及蓝线及河道管理范围线(望基湖水),应细化涉河方案,确保满足《深圳市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

  13.项目地块进入轨道8号线二期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14.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5%,项目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15.项目应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6.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法定图则、《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17.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7000000157。

  18.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应达到国家二星绿色建筑标准或同等国际绿色建筑标准。

  19.项目应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

  20.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相关要求。

  21.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3.J306-0008宗地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青蓬路1号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755-25363078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附件:项目用地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相关文档:

项目用地区位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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