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山海连城梅沙半山径项目(变更)直服使用林地的公示
日期: 2025-09-12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山海连城梅沙半山径项目(变更)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公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发布:
(一)公示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00)
2.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邮编:518000)。
3.山海连城梅沙半山径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度假村,邮编:518000)。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5-25355678
电子邮件:xianqy@pnr.sz.gov.cn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5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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