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日期: 2024-05-29 来源:
根据盐田区相关工作安排,拟对[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用地面积为795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10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7”,其余均保持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与永安北一街交汇处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25556786
附件:1.[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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