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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垃圾发电厂及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资源互通连廊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4-06-08    来源:

 

  盐田垃圾发电厂及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资源互通连廊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核查工作,该项目拟用地范围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用地面积约149.05平方米。经核查,该项目拟用地范围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个自然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联系人:钟工,0755-25353777)。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yt/)。


  附件:盐田垃圾发电厂及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资源互通连廊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6月8日


相关文档:

盐田垃圾发电厂及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资源互通连廊范围示意图.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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