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日期: 2024-05-23 来源: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域。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75.1596公顷,属于海上娱乐运动类项目,主要由观景平台、两座浮桥、海水浴场和水上活动区组成,申请海域使用权期限为25年。
(二)用海概况
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75.1596公顷,其中东西侧海水浴场用海面积为7.3235公顷,水上活动区用海面积为67.6539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总面积为0.1822公顷。用海类型包括“旅游娱乐用海”(一级类)中的“浴场用海”(二级类)、“旅游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游乐场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包括“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浴场用海”(二级方式)、“游乐场用海”(二级方式);“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5日止。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http://pnr.sz.gov.cn/yt/。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55-25556786
电子邮箱:majr@pnr.sz.gov.cn
附件: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公共浴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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