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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大侠谷(北区)项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9-0015号)变更的公示

日期: 2024-04-01    来源:

 

  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大侠谷(北区)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东部华侨城,为推进东部华侨城项目升级改造,根据《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项目总体规划(修编)》,用地单位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9-0015号),具体情况如下:

  深规许BH-2009-0015号指标:宗地号J402-0130,用地性质为生态旅游区,总用地面积430093.78㎡,建筑容积率≤0.08,建筑覆盖率≤8%,建筑间距符合规划标准准则及消防规范,建筑高度或层数为多层,建筑面积35610㎡,其中,景区设施3160㎡、配套商业3000㎡、配套办公11150㎡、配套宿舍18300㎡。建筑退线为各边退用地红线≥5米,局部退用地红线≥1米。机动车泊位数200辆,自行车泊位数0辆。

  变更后主要指标:宗地号J402-0130,用地性质为其他用地,总用地面积428059.12㎡,容积率“-”,建筑覆盖率≤8%,绿化覆盖率>30%,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高度为多层及以下建筑为主,建筑面积57070㎡,其中,景区设施13700㎡、配套酒店43245㎡、市政配套125㎡。建筑退线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一级≥6米,二级≥9米,涉及红线调整等特殊情况,现状建筑保留区域允许局部0退线。机动车泊位数60辆,自行车泊位数100辆。应设置不小于52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场地规划等按照《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项目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规范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25355975,邮箱:ytglj@pnr.sz.gov.cn),逾期视为无意见。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二)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

  二、网上公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http://pnr.sz.gov.cn/yt/。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相关文档:

项目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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