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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匝道10、匝道11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4-03-09    来源:

 

  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匝道10、匝道11工程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核查工作,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用地面积约3893平方米。经核查,该项目拟用地范围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约1824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个自然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盐田管理局;邮编:518081;联系人:钟工,25353777)。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yt/)。

  附件: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匝道10、匝道11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3月9日

相关文档:

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匝道10、匝道11范围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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