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叠翠湖郊野公园配套建筑项目)》的公告
日期: 2023-07-19 来源:
叠翠湖郊野公园配套建筑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盐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叠翠湖郊野公园配套建筑项目)》,并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叠翠湖郊野公园配套建筑位于梅沙街道小梅沙社区,涉及限制建设区0.0689公顷。现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689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盐田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57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68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减少0.0111公顷),农用地减少0.0578公顷,其他土地规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0689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0689公顷,禁止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附件。
公告期为7天(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http://pnr.sz.gov.cn/yt/)
二、实地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
3.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村68号
附件: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胡松洋,联系电话:2555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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