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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的公告

日期: 2023-06-26    来源:

 

  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盐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位于盐田街道盐田社区,涉及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5.0943公顷。现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0943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盐田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093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094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减少0.0007公顷),农用地减少5.0936公顷,其他土地规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5.094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5.0936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0007公顷,禁止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后)详见附件。

  公告期为7天(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http://pnr.sz.gov.cn/yt/

  二、实地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二)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三)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盐田社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安置区1号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55-25556786。

  附件: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相关文档:

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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