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2-11-17 来源:
为落实市、区关于高中学校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高中学位供给,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申请办理[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用地面积为907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GIC58),容积率0.4,备注“规划,山顶用地高程大于195米用地应保持绿色生态环境,严禁开发建设(见备注3:本图则地区内有四条排洪渠,综合考虑景观、防洪等规划前提条件,确定其防护范围,其防护范围内建设行为应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科研用地(GIC58)90787平方米调整为三个地块:03-07-01地块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为44848平方米,不设容积率,配套设施为高中,备注“规划,项目设计及建设应充分尊重自然,布局上依山就势,尽可能减少挖填方量,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场地建设及使用安全(见备注3:本图则地区内有四条排洪渠,综合考虑景观、防洪等规划前提条件,确定其防护范围,其防护范围内建设行为应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03-07-02地块保留为科研用地(GIC0),用地面积为43666平方米,不设容积率,其余指标保持不变;新增城市道路用地(S2),用地面积为2273平方米,不设容积率,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高级中学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y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25355975
附件:1.[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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