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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二期工程(大望及梧桐片区水源水质保障)永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二期工程(大望及梧桐片区水源水质保障)永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7-0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二期工程(大望及梧桐片区水源水质保障)永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

或个人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二期工程(大望及梧桐片区水源水质保障)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批准

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2024〕218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

拟采伐林木

位置

详见附件

采伐主要树种

阔叶混交林、其他软阔、荔枝

拟采伐林木面积(公顷)

1.9553

采伐蓄积

(m³)

39.3

是否涉及生态敏感区

是否涉及古树名木或其他保护物种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4日至7月10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施工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正坑水碧道驿站附近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丁自豪;联系电话:0755-82348066;并在信封上注明“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之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伐区位置示意图

  2.伐区位置基本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附件1:伐区位置示意图.wps
附件2:伐区位置基本图.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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