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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5-11  【字号:

  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深圳市建设项目涉林审核审批规范化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对《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涉及我区三株在册古树(基本信息详见下表),建设单位深圳市东海江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编制《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等工作。该方案已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复核确认。

  古树基本信息一览表

古树编号

树种

树龄

保护等级

位置

经度

纬度

44030800200700009

龙眼

119

三级

114.246536

22.593683

44030800200700010

龙眼

119

三级

114.246168

22.593701

44030800200700011

229

三级

114.246457

22.593463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6日(5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路10号

  2.古树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四街幸福海东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提供真实姓名(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路10号;收件人:郭工,联系电话:0755-25256389。请在信封上注明“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盐田区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古树公园项目涉及古树名木原址保护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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