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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5-09  【字号: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审批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叉口东北侧,公园总面积约35.59公顷。该公园作为明湖城市公园群和茅洲河生态水廊的重要节点,融合自然风光、潮流文化和运动体验等复合景观空间,打造户外生活新地标和多元共享的区域活力中心,为市民提供运动休闲、文化体验、儿童娱乐、社交互动的公共空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体场馆、运动场地、广场及园路、景观廊亭、停车场、配套用房等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水电工程等,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8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3466931;并在信封上注明“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凤凰文体公园(暂定名)详细规划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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