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 1、DY01开发单元主导功能为普通工业,采用规划容积总量控制方式,可依据《深标》或结合引入企业特殊需求确定单个地块控制指标, 含规划容积、配套设施项目、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 2、开发单元的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规模、市政及交通设施用地规模、非独立占地配套设施的类型为刚性控制内容。 3、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18666平方米。 4、非独立占地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应按照《深标》及相关标准规范的中上限确定,可整合同类型设施,建设位置优先在原地块落实,可结合用地出让情况调整,鼓励结合生活功能区集中设置。 5、单元内的规划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应设置步行道和独立自行车道,与单元外的慢行系统进行衔接。公共开放空间宜结合新兴湖体、良辰路进行布局。 6、单元内的建议性支路,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经交通评价及论证后可取消。 7、05-03地块内需设置一条24小时对外开放的东西向公共车行通道,该通道连接兴田路与新科路,红线宽度不小于14米。 8、鼓励本单元内相邻地块之间通过连廊或地下通道连通。 9、在不改变各地块用地功能、不突破单元总量、不减少公共利益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微调单元范围内用地边界、取消建议性道路视作符合法定图则。 10、地块在土地使用权收回前或在开发利用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11、建设开发应注重生态保护与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内部循环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