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5-25  【字号: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大新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9496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备注“现状保留”。

  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09-10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413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变电站”,备注“规划”。

  09-11地块,用地性质为“垃圾处理用地”,用地面积913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二、拟调整方案

  09-01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公共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由9496平方米调整为11534平方米。

  09-02地块用地面积不变,用地边界重新优化,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

  09-10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供电用地(U12)”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由4131平方米调整为3500平方米,备注由“规划”调整为“沿地块南侧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2米的公共通道,连接南光路,具体线位结合建筑方案确定”。

  09-11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垃圾处理用地(U52)”调整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由913平方米调整为1204平方米,配套设施由“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调整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

  其余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87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6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769891。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