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3-006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3-006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5-25  【字号:

  南山水厂(宗地号:T503-0062)位于南山区南坪快速路以东、南头直升机场西北侧,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19-0061号)。深圳市水务局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面积:由97151.84平方米调整为237368.96平方米。

  (二)建筑容积率:由≤0.15调整为≤0.44。

  (三)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14183平方米调整为103106.39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供水设施7686平方米,主要为泵房、综合加药间、板框脱水机房等;滤池6497平方米”调整为“已建成建筑面积7942.52平方米(包含水厂生产性建筑面积4532.72平方米,水厂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409.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5163.87平方米(包含水厂生产性建筑面积81849.13平方米,水厂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830.2平方米,区域级化验中心、应急调度中心1400平方米,原水泵站2281平方米,还建西丽分公司综合楼3803.54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由≤8%调整为≤50%。

  (五)建筑高度或层数:由“建筑高度限高20米”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24米”。

  (六)建筑退红线要求:由“东、南、西、北各侧退线≥6米”调整为“已建建筑退线按现状,新建建筑各侧退线≥6米”。

  (七)机动车泊位数:由10辆调整为186辆。

  (八)备注: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规模为120万立方米/日。

  2.项目用地东侧临近城市燃气高压管道,西侧临近中海油深燃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园加气示范站,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燃气条例》《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和主管部门、运营企业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项目应与西丽水库至南山水厂原水管工程做好衔接,需与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5.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住建部门关于市政类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6.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19-0061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九)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南坪快速路以东、南头直升机场西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6月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南山水厂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78。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项目区位图.jp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