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地块(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规划调整、蓝线调整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3-29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动坂雪岗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落实,满足片区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完善高端专业化的展示与交流配套设施,根据龙岗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拟在坂田选址落实建设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拟将[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地块(深圳科技博览中心)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及配套酒店用地,同时根据调整后的水库管理线相应优化调整南山水库、正坑水库蓝线,并相应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涉及到的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相应优化调整。以上规划调整、蓝线调整方案及生态线调整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坂雪岗科技城南部,环城南路与永香路交会处以东、南坪快速以西,紧邻南山水库和正坑水库。项目总用地面积204181.92平方米,现状为空地及林地。
(二)法定图则调整
1.原法定图则情况
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拟调整范围涉及[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共九个地块:其中07-01地块规划为供水用地(U11),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给水加压站”,备注“现状保留”;07-02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124906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3地块规划为水库水面(E13),用地面积2832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4地块规划为公共交通用地(U21),用地面积24077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公交综合车场、公交专用加气站”,备注“规划”;07-05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31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6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508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7地块规划为水库水面(E13),用地面积79195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8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2717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7-09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59983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2.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拟调整07-01、07-02、07-05三个地块,并根据调整后的水库管理线及蓝线相应调整水域地块。其中:
(1)07-01地块规划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面积13949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变电站(3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000平方米)、公交综合车场(2800平方米)、公交专用加气站(3000平方米)”,备注“规划,用地方案要求充分预留公共空间,后续考虑与规划地铁站的衔接,同时用地方案设计中要求落实银湖山郊野公园出入口和通道”;
(2)07-02地块规划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面积43060平方米,备注“规划”;
(3)07-05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面积21628平方米,容积率为2.0,备注“规划”;
(4)根据《深标》将07-03地块用地性质更新为水域(E1),面积调整为30314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5)根据《深标》将07-04用地性质更新为水域(E1),根据调整后水库管理线及蓝线,地块面积调整为4998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6)在规划范围内增加红线宽度为16米的建议性道路(含水库上坝道路),具体线位在详细设计和建筑布局阶段明确。
(三)蓝线调整
结合水务部门最新调整后的水库管理范围线、蓝线划定标准和水库周边建设情况,调整南山及正坑水库蓝线,调整后南山水库及正坑水库蓝线面积由原来的28.77公顷调整为25.70公顷。
(四)生态线调整
1.调出地块情况
拟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南片区,环城南路、永香路、南坪快速路围合区域,调出地块面积103013.56平方米。
2.调入地块情况
现拟调入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共1块,总用地面积为104066.90平方米,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拟调入地块现状基本为林地,植被覆盖良好,紧邻基本生态控制线。
该生态控制线调整后调入地块面积104066.90平方米大于调出地块103013.56平方米,保证了龙岗区生态线内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详见调整后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永香路和环城南路交会处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地块(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规划调整、蓝线调整和生态线调整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地块(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规划调整、蓝线调整和生态线调整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