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中心地区南片地区]法定图则06-11、06-0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1-19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光明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拟对[公明中心地区南片地区]法定图则06-11、06-05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中心地区南片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6-11地块面积445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GIC55),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06-05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用地)”。
06-05地块面积419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GIC55),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90班)、应急避难场所”,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06-11地块规划调整,备注“依据政府批件(06-05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用地),允许月亮路上方黄海高程18.6-26.9米立体空间内设置宽度约10.5米的跨街连廊与西侧学部(06-05)连通(连接部分局部可根据连廊方案适当加宽)”,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6-05地块规划调整配套设施“与06-11地块共同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108)班、应急避难场所”,备注“允许月亮路上方黄海高程18.6-26.9米立体空间内设置宽度约10.5米的跨街连廊与东侧学部(06-11)连通(连接部分局部可根据连廊方案适当加宽)”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9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92号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27403885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附件:1.[公明中心地区南片地区]法定图则06-11、06-0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公明中心地区南片地区]法定图则06-11、06-0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