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6-03-1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老坑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社区龙腾路23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盘龙路15号
2.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金龟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石井地铁站D口步行320米)、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金龟社区金地西区4号
3.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沙坣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创业路37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裕工业区6号楼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297955;并在信封上注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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