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聚龙山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
日期:
2025-09-03
来源: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深圳聚龙山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3日(15个工作日)。
登记单元名称 | 登记单元号 | 坐落 | 空间范围 | 登记单元总面积 | 国有 面积 | 自然状况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主要资源类型及面积 | 其他类型面积 | 所有权人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日常管理主体 |
深圳聚龙山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 | 440310333000025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 | 北至:丹梓大道、锦绣东路、卢田路; 东至:聚青路、金联路、金辉路、临松路; 南至:锦绣东路、聚青路; 西至:坪山区生物医药废水处理厂、丹联路、锦绣东路、临松路、聚龙中路。 | 36.22公顷 | 36.22公顷 | 水流资源: 4.63公顷; 森林资源: 20.33公顷; 草原资源: 8.39公顷。 | 2.87公顷 | 全民 | 自然资源部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12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相关文档: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