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变更G14318-0122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5-08-23 来源:
G14318-0122号宗地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丹梓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宗地受让方已依法变更为该公司。现用地单位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G14318-0122号宗地涉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筑覆盖率调整至“≤60%”。
三、绿化覆盖率调整至“≥15%”。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600辆”调整为“320辆”;非机动车泊位数由“200辆”调整为“730辆”。
五、备注款项修改为:
(一)本地块北侧预留不小于25米宽的东西向视线通廊。
(二)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四)本用地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62%。
(五)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的要求。
(六)项目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七)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八)项目应设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位。
六、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未注明事宜需符合《深标》及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网上展示及报刊展示等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宗地现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丹梓大道交汇处东南侧)。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s://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址及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13 传真:0755-2829791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G14318-0122号宗地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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