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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东纵路145-147号机关办公用房现状建筑物规划确认的公示

日期: 2024-12-04    来源:

 

  为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市直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深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号)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拟规划确认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东纵路145-147号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145-147号,拟规划确认现状建筑物共2栋,总建筑面积32769.59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30142.46平方米(含办公25595.17平方米、宿舍3288.39平方米、食堂1258.9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27.1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具体为:1号楼办公,建筑层数12层,总建筑面积28222.30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建筑面积25595.1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27.1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号楼宿舍及食堂,建筑层数12层,建筑面积4547.29平方米(含食堂1258.90平方米、宿舍3288.39平方米)。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东纵路145-147号(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

  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注明“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88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相关文档: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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