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土地权属的公示
日期: 2024-12-02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办理坪山大道5041号机关办公用房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经初审,该土地位置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区委区政府南侧,兰竹西路与坪山大道交汇处,土地面积为21031.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权属来源为协议出让,建筑物拟命名为坪山大道5041号机关办公用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
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ps/。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55-28297869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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