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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体育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告

日期: 2024-05-21    来源:

 

  为支持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依职权编制了《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体育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现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公布:

  一、用地面积:32502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文体设施用地(GIC2)。

  三、容积率:不作规定,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四、建筑退线: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五、车行出入口:结合周边市政道路设置。

  六、城市设计:须按文体设施用地相关建设标准执行。

  七、生态修复:通过合理的生态修复措施强化对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在方案设计中进行落实。

  八、海绵城市:须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1.该项目位于长输油气管道300米范围内,后续实施时需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征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管道权属单位书面同意。2.该项目临近山体并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护和防洪等措施。3.该项目需落实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BIM等相关规定。

  十、项目建设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场地条件适当优化和微调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等,视为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公告外,同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和项目现场公告。

  附件: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体育中心地块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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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体育中心地块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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