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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3-12-30    来源: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法定图则制定及局部调整操作规程(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地块用地面积为99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04-01-3地块用地面积为50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配套设施项目为派出所,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0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仍为发展备用地(E9)。04-01-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行政管理用地(GIC1)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二类居住用地(GIC1+R2),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为派出所、小型消防站650平方米,备注:规划,保障派出所的建筑规模,住宅建筑仅限于公共住房用途。

  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翠峰路与碧岭新沙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5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附件:1.[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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