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等两批次项目)的公告
日期: 2023-02-01 来源:
本次公告包含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项目、坪山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等7个项目的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项目用地涉及有条件建设区,坪山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等7个项目用地涉及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为落实项目用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编制了以上两个批次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并于2023年1月12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将以上使用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申请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深圳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
一、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项目用地计划使用1.4853公顷(22.2795亩)。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坪山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4853公顷(22.2795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主要控制指标增加1.4853公顷(22.2795亩)。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二、坪山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等7个项目计划使用2.2291公顷(33.4365亩)。使用后,坪山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4441公顷(21.6615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主要控制指标增加2.2291公顷(33.4365亩)。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
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坑梓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碧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马峦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坪山体育中心对面)、沙田社区(深圳市坪山区沙田南路2号)、沙湖社区(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路238号)、汤坑社区(深圳市坪山区碧沙北路10号首座4栋写字楼六楼)、沙壆社区(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裕工业区6栋)、金沙社区(深圳市坪山区金康路71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车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6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附件: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项目、坪山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等7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相关文档:
附件:特殊学校和第一职校项目、坪山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等7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