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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08等23个地块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8-01、08-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2-11-29    来源:

 

  为保障沙田北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依职权开展[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08等23个地块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8-01、08-02地块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23个地块

  09-04地块用地面积为6738㎡(面积为调整范围内水域面积),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为现状;09-05地块用地面积为69730㎡,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9-06地块用地面积为3594㎡,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变电站(110KV),备注为规划;09-07地块用地面积为1987㎡,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U5),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备注为规划;09-08地块用地面积为22494㎡,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09地块用地面积为22903㎡,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10地块用地面积为23511㎡,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09-11地块用地面积为35447㎡,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4,备注为规划;09-12地块用地面积为33270㎡,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13地块用地面积为29112㎡,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14地块用地面积为43664㎡,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9,备注为规划,由09-14、09-15共同设置东西向建议性道路;09-15地块用地面积为38740㎡,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1100㎡且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备注为规划,由09-14、09-15共同设置东西向建议性道路;09-16地块用地面积为40358㎡,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17地块用地面积为31460㎡,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片区汇聚机房,备注为规划;09-19地块用地面积为45423㎡,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公共充电站,备注为规划;09-20地块用地面积为36633㎡,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21地块用地面积为46589㎡,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8,配套公交首末站2900㎡,备注为规划,由09-21、09-24-01共同设置东西向建议性道路;09-22地块用地面积为43459㎡,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23地块用地面积为33995㎡,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24-01地块用地面积为69932㎡,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1,备注为规划,由09-21、09-24-01共同设置东西向建议性道路;09-24-02地块用地面积为452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9-25地块用地面积为42371㎡,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9-26地块用地面积为34898㎡,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片区汇聚机房,备注为规划。

  (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2个地块

  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804㎡,08-02地块用地面积为6738㎡(面积为调整范围内公园绿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沙砾片区地块(共23块)

  优化沙砾片区道路线位,调整道路红线宽度,为预留规划弹性,将原图则09-08等23个地块调整为5个地块及1个子单元,优化调整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位置,结合公园绿地增加一处1.12公顷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G1),临近深汕高速设置15米宽公园绿地。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1.单独地块

  09-04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26104㎡,备注:现状;09-05-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9533㎡,备注:规划;09-05-02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公园绿地(U5+G1),用地面积11181㎡,配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备注:规划;09-06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5725㎡,配套:变电站(110kV),备注:规划;09-07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4653㎡,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备注:规划。

  2.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

  子单元ZDY01:用地主导功能为产业及配套,用地面积83.57公顷,产业建筑规模不超过282.76万㎡,配套1处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50㎡)、1处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1处物流配送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1处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2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2900㎡、2500㎡)、1处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1100㎡且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3处片区汇聚机房(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18000㎡,其他控制要求:

  (1)09-13地块存在古树,其开发建设应严格落实古树保护要求,尽量在该地块布置非生产型及公共配套设施,鼓励结合古树设置公共空间;

  (2)沿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5米;

  (3)在满足产业项目建设需求前提下,本单元内商业、宿舍等产业配套宜沿秀沙路布置,形成生活服务带;

  (4)在满足服务半径等要求前提下,鼓励本单元内产业配套设施集中设置,单元内配套设施位置可适当腾挪,不得减少,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在后续规划实施中可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警务室、邮政所、母婴室等公共设施;

  (5)本单元地块划分为指引性内容,后续规划实施中可结合产业项目建设需求适当优化调整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视作符合法定图则;

  (6)单元内建议性支路,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经交通评价及论证后可取消。

  单元内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09-08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2494㎡,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09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2972㎡,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0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2851㎡,容积率:-,配套:公交首末站25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5447㎡,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3275㎡,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8708㎡,容积率:-,配套:党群服务中心650㎡、社区菜市场1500㎡、文化活动室2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物流配送站1500㎡、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5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60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4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3664㎡,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8740㎡,容积率:-,配套: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1100㎡且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6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0623㎡,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7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53000㎡,容积率:-,配套:片区汇聚机房2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5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19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4332㎡,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0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6282㎡,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6589㎡,容积率:-,配套:公交首末站29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2地块: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5830㎡,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7305㎡,容积率:-,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45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4-0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69932㎡,容积率:-,配套:片区汇聚机房2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60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4-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523㎡,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55623㎡,容积率:-,配套:-,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6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5245㎡,容积率:-,配套:片区汇聚机房200㎡,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09-26-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6463㎡,备注:规划控制子单元ZDY01,相关控制内容详见《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

  (二)沙田片区地块(共2块)

  将原图则08-01、08-02地块G1与道路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及公园绿地。调整后变为3个地块。

  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8112㎡,备注:规划;08-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1443㎡,备注:规划;08-0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7127㎡,容积率:3.36,配套:-,备注: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西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丹梓北路与岭古路交叉路口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40

  特此公示。

  附件:1.坪山区[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08等23个地块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8-01、08-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文档:

附件1:坪山区[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08等23个地块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8-01、08-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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