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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9-0027号)内容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1-04-21    来源:

 

  科苑小学位于南山区科技南路以西、高新南环路以北,分为两个地块;其中:东地块现状已建成,用地面积13329.2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12657平方米;西地块为该学校改扩建用地,用地面积6652.44平方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于2019年5月核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9-0027号),建筑面积20900平方米。

  为便于学校统筹规划,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来文申请将科苑小学两个地块合并成一个地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调整科苑小学用地范围,用地面积调整为19981.77平方米,现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总用地面积:由6652.44平方米调整为19981.77平方米

  (二)建筑容积率:由≤3.15调整为≤1.68

  (三)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20900平方米”调整为“33557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教学及辅助用房13454平方米、办公用房1446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6000平方米”调整为“已建建筑面积12657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变电所、教学综合楼等),新建建筑面积209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3454平方米、办公用房1446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6000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由≤64%调整为≤43%

  (五)建筑退红线要求:由“北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东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南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西侧建筑一级退线≥5米”。调整为“现状已建教学楼退线按现状,新建北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新建东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新建西侧建筑一级退线≥5米;新建南侧建筑一级退线≥6米。”

  (六)总体布局:

  (1)删除原许可证内容“地上西侧预留连廊接口通向T205-0061宗地,地下车库西侧预留连接通道通向T205-0061宗地”

  (2)由“用地内各类教室的外窗与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距不应小于25米”修改为“新建建筑内各类教室的外窗与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距不应小于25米”

  (七)车辆出入口:由“车辆出入用地东侧科技南路”修改为“用地南侧高新南环路,用地东侧科技南路”

  (八)机动车泊位数:由10辆调整为159辆

  (九)备注:

  1.修改备注内容如下:

  (1)删除原许可证的备注内容“1.《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NS-2018-0115号)。”

  (2)“18班小学,教学用房需布置在4层及以下”调整为“54班小学,教学用房需布置在4层及以下”

  2.新增备注内容如下:

  (1)该项目分期实施建设,建设规模应符合发改部门批复文件要求。

  (2)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9-0027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十)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科技南路以西、高新南环路以北。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科苑小学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szjt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相关文档:

项目区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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