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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同乐公馆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日期: 2024-08-15    来源:

 

  深圳市龙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同乐公馆项目,宗地号T503-0065,位于南头街道同乐片区中山园路以东,于2024年3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52024GG0022448(改1)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工程规划许可,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指标调整: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364.94平方米变更为2781.99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7630.16平方米变更为7675.7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由43.73%/14.70%变更为39.56%/16.98%,建筑高度由129.8米变更为129.55米,机动车停车位由130个变更为132个,补充非机车停车位57个。修改后指标仍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二)场地绿化、非机动车位、消防车道、建筑轮廓、屋顶机房、屋顶构架、裙房屋顶水池调整。

  (三)楼层不变,修正楼层标注。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南头街道同乐片区中山园路以东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8月2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标注“同乐公馆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2697527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同乐公馆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相关文档:

同乐公馆修改后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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