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南山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华侨城东方花园G区20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日期: 2024-04-04    来源:

 

  华侨城东方花园G区G20栋房屋位于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G区(宗地号T208-0002)。现业主申请办理东方花园G20栋危房重建方案设计核查,根据《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相关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华侨城东方花园G20栋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华侨城东方花园G20栋房屋原址、东方花园物业管理处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5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华侨城东方花园G区G20栋重建设计方案修改”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527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jzsj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华侨城东方花园G20栋重建设计方案

  (联系人:徐工,电话:2697846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相关文档:

东方花园G20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文本.pdf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