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1-0008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日期: 2024-01-13 来源:
T501-0008宗地(南方科技大学医院)位于留仙大道与石鼓路交汇处东南侧,用地面积为24000.5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ZS-2008-0162号)。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医院”调整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实际使用人为南方科技大学医院)”。
(二)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66402平方米调整为148357.66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已建14202平方米(门诊楼11554.56平方米,宿舍2647.44平方米),新建住院楼52200平方米”调整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67078.6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81279平方米,其中:新建医疗及辅助设施用房81255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4平方米”。
(三)容积率:由≤2.77调整为≤6.19。
(四)建筑退红线要求:由“退线:新建住院楼南退≥12米,东退≥12米。”调整为“已建建筑退线按现状;新建建筑西侧退线≥6米,新建建筑南侧退线≥4.25米。”
(五)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限高151米”。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568辆调整为811辆。
(七)建筑覆盖率:由≤38%调整为≤56%。
(八)备注:删除原许可证的备注内容“1.新建住院楼后病房总床位数达到500张。2.本证自核发之日起延期90日,原证收回作废。”
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1.已建成建筑面积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设验字[2002]N038-5号、深规土设验字[2002]N038-1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39号)确定。
2.本次改扩建后总床位数达到900张。
3.请建设单位严格按消防救援机构意见落实相关要求,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4.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文件要求落实已治理边坡及其支护结构的监测预警和基坑支护、地面沉降地基处理等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灾害隐患未消除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住建部门应做好防灾减灾工程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新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不少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6.本项目建筑限高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并在工程规划许可前取得航管部门的书面批复意见。
7.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8.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9.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ZS-2008-0162号)变更而来,原证作废。”
(九)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与石鼓路交汇处东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月22日止)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210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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