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3-11-25 来源: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该地块用地面积28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配套设施为加油加气站,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拟调整方案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3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与前海路交叉口东北侧,爱心大厦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769891、2697206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1.[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1月25日
(经办人:李哲源 联系方式:2697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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