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403-040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日期: 2023-10-31 来源:
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T403-0404宗地)位于西丽街道沙河西路与丽康路交叉口西北角(范围详见附件),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4号)。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343074平方米”变更为“344334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科研设施及配套辅助用房:343074平方米”变更为“科研设施及配套辅助用房:344334平方米”。
(二)备注
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4号)变更而来,原证作废。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关于T403-040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003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T403-0404宗地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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