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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403-040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日期: 2023-10-31    来源:

 

  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T403-0404宗地)位于西丽街道沙河西路与丽康路交叉口西北角(范围详见附件),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4号)。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343074平方米”变更为“344334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科研设施及配套辅助用房:343074平方米”变更为“科研设施及配套辅助用房:344334平方米”。

  (二)备注

  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44号)变更而来,原证作废。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关于T403-040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003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T403-0404宗地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相关文档:

附件:T403-0404宗地区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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