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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山区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公示

日期: 2023-08-31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南山区已全面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现将南山区三级(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南山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一、区级第一林长、林长、副林长

  第一林长:黄湘岳(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南山区

  林     长:黄湘岳(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南山区

  副 林 长:李小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责任区域:蛇口街道

  李  卓(区委常委、副区长)

  责任区域:南山街道、招商街道

  叶  春(副区长)

  责任区域:沙河街道、粤海街道

  徐  伟(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责任区域:西丽街道

  蔡淡宏(副区长)

  责任区域:南头街道、桃源街道

  二、街道级、社区级林长

  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街道第一林长、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街道副林长责任区域由各街道结合实际划分。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社区党委、工作站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责任区域为本社区。各街道、社区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详见附件《南山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特此公示。

  附件:南山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南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相关文档:

南山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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