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罗湖外国语学校全寄宿制高中新建工程)》的公告
日期: 2021-06-04 来源:
深圳市罗湖外国语学校全寄宿制高中新建工程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罗湖外国语学校全寄宿制高中新建工程)》,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调整方案
深圳市罗湖外国语学校全寄宿制高中新建工程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畔山社区,国威路与仙桐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2.9822公顷,现对其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的0.0561公顷用地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深圳市罗湖外国语学校全寄宿制高中新建工程涉及落实地块4个,总面积0.0561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法定图则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教育设施用地,可以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不涉及蓝线、黄线、橙线、紫线;全部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后续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561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罗湖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561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0.0561公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056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0.0561公顷,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公告说明
公告期为7天(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0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三)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威路松源大厦一楼
(四)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畔山社区公告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莲馨家园北区商业用房首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234869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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