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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地合字(93)433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小学用地范围的通告

日期: 2020-12-18    来源:

 

  深地合字(93)433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H105-0012宗地中6832.5平方米小学用地产权归政府,现状为学校运动场地,具体坐标如下:

  X1=18876.20,Y1=120320.11

  X2=18875.50,Y2=120410.88

  X3=18865.00,Y3=120409.13

  X4=18848.30,Y4=120356.61

  X5=18840.89,Y5=120353.27

  X6=18817.12,Y6=120361.20

  X7=18790.66,Y7=120299.16

  X8=18754.28,Y8=120314.87

  X9=18751.00,Y9=120307.00

  X10=18767.40,Y10=120254.80

  X11=18845.20,Y11=120311.20

  本通告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6日止,待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开展相关宗地信息修改完善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相关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联系人:周工,82346877;吴工,82346355)

相关文档:

附件:相关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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