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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16部分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0-11-04    来源:

 

  为落实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片区生态环境品质,[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16部分地块拟选址用于建设全地下的大望水质净化厂,占地面积约1.9公顷,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现将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予以公示。

  本通告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3日止)。如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6号博隆大厦,邮编:5180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2346122

  附件:[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16部分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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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16部分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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