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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新园路15号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办公配套用房补办用地文件的公示

日期: 2025-08-01    来源:

 

  深圳市接待办公室申请罗湖区新园路15号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办公配套用房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用地文件事宜,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申请事项公示如下: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按程序补办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办公配套用房用地文件,现将本次补办用地文件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办公配套用房位于罗湖区东门街道红桂路与人民公园路交汇处东北侧H208-0041宗地内,用地面积约2087.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配套用地,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用地。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1日),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http://pnr.sz.gov.cn/luohu/)、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大厅和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区域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用地范围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8234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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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范围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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