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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山海连城及公园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日期: 2024-12-09    来源: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市罗湖区山海连城及公园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山海连城及公园城市规划研究

  合同金额:385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变更理由

  根据罗湖区财政安排资金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三、变更内容

  因项目服务合同价款支付需发生调整,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支付条款表述:将原合同第八条8.2约定“(2)第2期: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并通过本合同规定的第3阶段的成果验收,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小写¥1960000.00元(合同总价款的50.91%)。(3)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元,小写¥1540000.00元(合同总价款的40%)。”现调整为“(2)第2期: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并通过本合同规定的第3阶段的成果验收,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叁仟陆佰伍拾元,小写¥1113650.00元(合同总价款的28.92%)。(3)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元,小写¥2386350.00元(合同总价款的61.98%)。”

  四、征求意见时间

  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55--8226877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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