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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翠园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变更规划条件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4-20    来源:

 

  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申请变更罗湖区翠园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罗湖区翠园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位于罗湖区翠竹街道爱国路西侧、鸿业街南侧,宗地号为H221-0011。本次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32024YG0003488号)的内容变更如下:

  总规定建筑面积由“36922平方米”调整为“44345平方米”;

  规定容积率由“≤1.71”调整为“≤2.05”;

  分项建设指标由“教学及其辅助用房2102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137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4763平方米”调整为“教学及其辅助用房21103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137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22105平方米”;

  建筑覆盖率由“≤55%”调整为“≤57%”;

  绿化覆盖率由“≥22%”调整为“≥19%”;

  其他未列指标不做变更,管控要求按相关规定要求核定。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翠竹街道爱国路2011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位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55-82348766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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