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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国大木器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工程)》的公告

日期: 2022-06-01    来源:

 

  国大木器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工程选址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国大木器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工程)》,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国大木器城市更新单元配套市政工程位于大浪街道,涉及限制建设区0.0160公顷。现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0.0160公顷用地进行调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160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其他土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建设用地0.01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160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落实后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二、现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

  1.龙华管理局清湖路壹点规划馆一楼大厅

  2.大浪街道办公楼一楼大厅

  3.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公告栏

  附件:1. 深圳市宝安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

  2. 深圳市宝安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23335822)

相关文档:

附件1.深圳市宝安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jpg

附件2 .深圳市宝安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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