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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922-0834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公示

日期: 2025-03-15    来源:

 

  A922-0834宗地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景悦路与福花路交汇处东南侧。深圳鸿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水坑新塘股份合作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现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单位名称由“深圳市大水坑新塘股份合作公司”变更为“深圳鸿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水坑新塘股份合作公司”。

  (二)备注由“机动车泊位数:≥971辆,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修改为“机动车泊位数:≥971辆(不含社会停车场停车位),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三)增加备注:“本项目须配建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社会停车场”。

  (四)增加备注:“自行车泊位数:≥502辆,本项目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同时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其余指标不变。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福城街道景悦路与福花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4日止。

  四、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2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相关文档:

1.项目用地区位图 .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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