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黎泰路(桩号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4-12-21 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申请开展黎泰路(桩号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因该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黎泰路(桩号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用地面积为10617.44平方米,拟用地范围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781.52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9日止),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199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荀工;联系电话:0755-23335878;传真:23009105;邮编:518000
附件:黎泰路(桩号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12月21日
相关文档:
黎泰路(桩号K0 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