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长岭皮水库水质提升保障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4-09-21 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申请开展长岭皮水库水质提升保障工程建设,因该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长岭皮水库水质提升保障工程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中梅路(东)交叉西南处,用地面积为12015.50平方米,拟用地范围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2015.50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止),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民治街道阳光路26号)
3.项目现场:龙华区新区大道与中梅路(东)交叉西南340米水质净化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755-23335837;传真:23009105;邮编:518000
附件:长岭皮水库水质提升保障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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